各相关单位: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详见全国哲社办发布通知http://www.nopss.gov.cn/n1/2022/1116/c431031-32567738.html,下称通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宗旨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的学术精品,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旨在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的示范引导作用,深化中外学术交流和对话,进一步扩大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二、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
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发布的推荐书目(附件3)。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国家级优秀出版成果和名家名社名品。申请人根据选题和组织方案切合实际地提出项目申请类别。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项目资助经费由联合申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全国社科工作办在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方案并参考评审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资助标准为:
(1)学术著作类项目,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资助经费的具体分配由联合申报双方平等协商自行决定,我办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启动经费至双方所在单位。
(2)外文学术期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四、申请要求
1. 学术著作外译项目:
(1)具备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均可联合申报。承担英文文版翻译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1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2)学术著作类项目,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如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申报日期截止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须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4)。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
2. 期刊类学术外译项目:
申请期刊类项目的,外文学术期刊须有CN号、连续出版3期以上,其主办主管单位应为教育部、中国社科院所属单位或全国性专业学会;期刊应已进入国际知名检索系统,或在我国重点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或有发展潜力、具有学科特色。
五、申报流程
1. 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2023年1月5日至1月15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 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见通知要求。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17。
联系人及电话:翟晓玲 87935069。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8次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已下载3次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2022).xlsx】已下载26次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2) .xls】已下载8次
科技处
202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