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 《河北省专利奖奖励办法》,河北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一届河北省专利奖(以下简称省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专利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表彰名额不超过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各奖项中占比不低于80%。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发展政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为多个的,需全体专利权人同意参评;
(二)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三)申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已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四)申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有下列情形不得申报:
(一)申报专利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省级部门专利奖项;
(二)申报往届省级部门专利奖项未获奖且在实施中无新的实质性进展;
(三)申报专利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材料
申报省专利奖,须填写《河北省专利奖申报书》(见附件1、2),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材料或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身份证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二)专利权有效证明材料,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还须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供产品的实物照片,申报人发明创造的基本情况说明;
(三)申报专利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的证明材料,经济效益证明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社会效益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针对该专利采取的运用和保护措施证明材料;
(五)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
(六)院士推荐意见书(见附件4);
(七)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得资助、奖励、商誉等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其它相关详细申报要求等请查阅申报通知(附件3)
四、申报、推荐程序
本届省专利奖项目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项目在河北省专利奖申报系统中填报、提交信息后,同时还须提供与系统中填报信息一致的纸质、电子件申报材料。
1、线上申报、推荐
申报省专利奖的单位(个人)登录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hebei.gov.cn/),点击“网上办事”--“知识产权”专栏进入河北省专利奖申报系统或者直接登录河北省专利奖申报系统(/index.html)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和下载各类申报表格,系统将于6月10日开放。
2、线下申报、推荐
申报单位(个人)在河北省专利奖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后,导出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在规定时间内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
五、有关要求
1、有意申报者请在6月8日前与科技处联系,成果经学术委员会等部门审核后,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给予开户。
2、申报项目公示材料(《河北省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和授权公告文本(每个被推荐项目1份))按要求于6月17日前报送指定联系邮箱。
3、项目系统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4日上午12:00前。
4、纸质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河北省专利奖申报(推荐)材料要求》(见附件5)。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申报系统中填报的材料一致,不一致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纸质申报书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4日上午12:00前。
联系人:赵雅坤 36049
联系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件【1.河北省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doc】已下载5次
附件【2.河北省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doc】已下载5次
附件【3.第一届河北省专利奖的通知.pdf】已下载5次
附件【4.院士推荐意见书.doc】已下载5次
附件【5.河北省专利奖申报(推荐)材料要求.doc】已下载5次
科技处
2022年6月7日
各单位:
为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鼓励发明创造,加强市场主体源头专利保护,根据《河北省专利资助使用管理办法》(冀市监发〔2021〕108号)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3月15日起在全省启动专利资助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申请人
(一)申请人为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若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作为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需以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名义申请。
(二)为便于后期统计及专利资助金的发放,该专利的第一发明人作为经办人填报系统。
二、资助专利
(一)申报专利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且获得授权时专利权人为河北区域内的中国发明专利或PCT专利,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数据为准。
(二)申报专利的法律状态应在当前审核周期内有效。如在审核过程中经检索该专利处于非有效状态,将不予资助。
三、资助标准
(一)对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已经享受费减的,每件资助3000元;未享受费减的,每件资助5000元。
(二)对授权的PCT专利,属于美国、日本、欧洲的,每件资助50000元;属其他国家地区的,每件资助30000元;且同族专利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同一专利权人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经办人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hebei.gov.cn)点击“网上办事”→“知识产权”→“专利资助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报。请务必于申报时限内完成,到期申报窗口将自动关闭。
(二)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就以下情况自动判断并即时反馈结果,提交成功后方为有效申报。
1.申报专利是否真实、有效;
2.申报专利授权日期是否符合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时间范围要求;
3.申请人与第一专利权人名称是否一致;
4.为保证资金拨付准确无误,经办人须上传银行开户许可证图片(JPG、PNG、JPEG格式)。
(三)对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人填报费减信息时,系统默认享受费减政策。如未享受费减的,需改选并上传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PDF格式);对授权的PCT专利,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海外专利授权证书(PDF格式)。
(四)因专利权转让变更专利权人的,变更前后的专利权人均为本省域内的可以申报,由本省转出的和外省转入的不在申报范围。
(五)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上传图片应清晰,特别是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行号、账号等财务信息,填写后应反复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如因填报不准确或图片不清晰,致使审核不通过或资金拨付不到位的,损失自负。
五、审核与评审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专利进行价值评估并计分排序,择优确定资助金发放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经办人可登录河北省专利资助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进度。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雅坤 36049
科技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