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类别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限项规定

限项政策从2020年度开始就有了新变化,详情请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进度安排和基本要求

1.申请人账号申请

时间安排:2021年1月12日以前。

要求: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账号申请登记,填写申请账号人员信息表(附件1。忘记密码的老师可以自行找回,不要填写此表,会影响整体账号添加);各二级单位于2021年1月12日以前将申请人情况汇总表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二级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账号申请”。国家基金委将向申请人邮箱发送登陆用户名和密码。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基金委说明由于邮箱不畅通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书填报

时间安排:2021年1月15日开始。

要求:申请人于2021年1月15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注意撰写提纲里有关附件说明。

3.校内初审

时间安排:2021年2月20日—3月16日。

要求:2021年3月16日前,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完成最终格式审查。于3月16日前将初审情况报告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二级单位名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审情况报告”(附件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科技处517。

4.在线申报截止

时间安排:2021年3月17日前。

要求:根据整体安排,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2021年度国家基金在线申报书最终提交截止日期定为2021年3月17日23:59,过时网络将关闭,学校进行依托单位承诺盖章、上传申请清单等事宜,请各申请人严格遵守时间。

四、关于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预算要合理,经费额度参照2020年平均资助强度和2021年指南要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和预算表编制说明进行编制,符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型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

1.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2.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直接费用预算不设比例限制,据实申报,审核确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实行定额补助资助方式,原则上不得大量购置仪器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以及现有的升级改造。

一定要弄清项目资金开支范围概念:如会议费、劳务费等。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五、其他申请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申请代码变化较大,取消了三级代码;分类评审范围扩大,请务必详细阅读新指南的改革举措、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部分。

2.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六、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霞    87935069 

附件1:申请账号人员信息表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初审情况报告

科技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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