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已经发布(见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单列学科的申报另行组织,不在此次申报范围)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及类别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报办法及材料要求
1、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对各省实行限额申报。省社科办将组织专家就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各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避免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2、纸质材料:
(1)申请书和活页。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5份,活页(见附件3)一式6份,采用1夹10(1份申请书中缝夹6份活页在上和4份申请书在下叠放)的方式打包;《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代码表见附件4;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由学院盖章后提交。
3、电子版材料:
(1)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采用WORD文件格式,每份申请书均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电子版汇总表;
(2)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同意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上“2021年3月10日”。
本次申报的截止时间是 2021年3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翟晓玲,35069。
附件内容:1 课题指南;2项目申请书;3 《课题论证》活页;4 申报数据代码表;5 汇总表。
科技处
2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