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除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引导地方资金专项)初评工作结束。项目申报人可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hebkjt.cn),在“申报项目管理-项目评审动态”查看初评结果。初评不通过的项目不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初评结果有关问题可通过相关专项服务电话咨询(见附件1)。申报人如对初评意见有异议,可填写《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初评结果复审申请表》(见附件,必要时可附佐证材料),报科技处审核属实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盖章扫描后由院系统一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复审申请受理日期为: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1日(以邮件日期为准)。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申报须知要求和申报指南形式审查要点的;
2.非项目负责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3.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时间的;
4.要求补交或修改申报材料的;
5.复审申请程序和手续不符合要求的。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评结果复审申请有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科技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