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项目2022年6月集中结题开始受理,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2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的正常科研时间内的教育厅各类人文社科类课题。
二、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
2. 最终研究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是否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等。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结项。
(1)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2)造假和剽窃他人成果;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课题;
(4)存在经费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
三、结题材料
结项流程及要求请见附件1和附件2。以院系为单位提交材料如下:
1. 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1份,左侧装订;封面见附件2,蓝皮加厚。
(1)《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其中,经费支出表盖财务处章,见附件3;
(2)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3)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最终研究成果原则上至少须有1篇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并标明“河北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年度项目”字样和课题立项编号);
(4)不能按时结题的,需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3份),见附件4;
注:社科类结题证书只体现最终研究成果里出现的著者名字,具体顺序负责人按照实际贡献排序。项目如需增加参研人,必须有此人带有标注项目来源的成果,并及时填写变更申请表。
2. 电子版材料:
(1)汇总表1份,见附件5;
(2)整套纸质版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待省教育厅返回带公章材料再扫描,以课题编号命名,整套结题材料扫描为一个PDF)。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提交结题材料,以上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教育厅人文结题)。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和汇总表报送科技处517,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翟晓玲 35069。
科技处
2022-5-10
附件【1.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流程.doc】已下载29次
附件【2.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要求.doc】已下载30次
附件【3.终结报告书.doc】已下载27次
附件【4.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doc】已下载22次
附件【5.人文结项汇总表.xls】已下载2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