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与法制司工作项目管理制度》,为做好项目购买服务工作现征集科技、法制类7项工作项目(见附件1)的承担单位。
承担单位应具备项目实施的必要工作条件和能力。各单位如有意向可独立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申报, 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二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4月26日中午12点前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杨伟栋 36049, 王 辉 3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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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