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申报,我单位拟推荐2项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北)项目指南方向建议,现将拟推荐建议信息(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5月6日至5月9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学校科技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春晖楼 571室  张玉霞  3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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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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