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组织2021年度“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今年继续组织实施“河北省2011计划”,认定第三批“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申报材料(附件2)请于10月8日前提交科技处,电子版发至kjch@stdu.edu.cn

联系人:赵雅坤,联系电话:36049

附件:1、关于2021年度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

 

科技处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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