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动提升河北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效能,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实施办法》(冀市监规〔2021〕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就征集推荐技术调查官人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各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征集技术调查官人选,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关技术领域教育背景或工作经验,取得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3年(含)以上,或取得国知识产权局专利预审员资格,业务能力突出;
(四)身体健康,能够按要求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等工作。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员,不得作为技术调查官推荐人选。
三、推荐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推荐技术调查官人选应填写《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技术调查官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同时附送被推荐人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被推荐人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请于2022年3月28日前将推荐表的word版、PDF版(带章扫描件)以单位+姓名+技术领域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书面材料交至科技处517室。
联 系 人:赵雅坤 0311-87936049
科技处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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