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2023〕53号)、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省属高校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函》(冀科监函〔2023)4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教科函〔2023〕12号),结合《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冀教科函〔2023〕8号)要求,请各单位对本单位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自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清理对象
1.发表时间:对2018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
2.确保署名为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的所有论文全覆盖、论文作者全覆盖(包括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以及其他作者)、科研人员全覆盖。
二、自查清理重点
1.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等),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7.《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文件规定的其他科研失信行为。
三、注意事项
1.请于7月30日前完成自查清理工作,并将本单位论文自查和清查数量,所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工作经验成效、存在不足等情况总结发至科技处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2.对自查清理发现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填写《涉学术不端论文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同步报送至科技处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学术不端论文。
联系人及电话:赵雅坤,87939715。
附件【涉学术不端论文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docx】已下载130次
科技处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