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河北省国家科学技术奖培育,提前谋划、提前布局,省科技厅对拟于近年通过河北省提名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项目(人员/组织)情况进行摸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拟于近年通过河北省提名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人员/组织)应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相关要求(可参考《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2.对拟于近年通过河北省提名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人员/组织),原则上应获得过河北省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或科学技术合作奖。

3.对拟于近年通过河北省提名参评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国家科学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其项目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河北省单位;对拟于近年通过河北省提名参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其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原则上应为河北省单位;对拟于近年通过河北省提名参评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员(组织),其合作单位原则上应为河北省单位。

4.请有意向的老师填写《摸底信息表》,于10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赵雅坤39715

科技处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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