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详见全国哲社办发布通知http://www.nopss.gov.cn/n1/2023/1201/c431031-40130009.html,下称通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主要资助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
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推荐书目(附件3)。未列入推荐书目但确属优秀的成果申报,从严把握,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等成果不予受理。
二、申请形式
1.项目主要资助中国学者在国内已出版优秀成果的翻译及其在国外的出版发行;版权属于中方的社科类外文学术期刊也可申请资助。
2.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俄文、阿拉伯文、西班牙文等5种为主,德文、日文、韩文等文版侧重于资助中外学界共同认可的名家经典,其他文版主要侧重服务于中外文明交流互鉴和各国互利共赢事业。翻译既要保证忠实于原著,又要符合国外受众的阅读习惯。
3.申报成果形式以单本学术专著、学术期刊为主,少量高质量的专题论文集也可申报,高质量的学术丛书以单本著作形式逐一申报。申报成果的中文原则上应不少于8万字,一般不超过20万字,篇幅超过30万字的应进行压缩和改写。
4.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全部实行联合申报,分为出版责任单位和项目主持人两个责任主体,共同承担项目实施责任。持有版权和负责出版事务的中方出版社作为出版责任单位;项目申请人即项目主持人,主要面向高校和科研机构相关外语专业、翻译专业以及人文社会科学专业教师和科研人员。出版社之间也可联合作为出版责任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外译推广。
三、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国家级优秀出版成果和名家名社名品。申请人根据选题和组织方案切合实际地提出项目申请类别。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
2.项目资助经费由联合申报主体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全国社科工作办在综合考虑项目组织方案并参考评审专家建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资助标准为:
(1)学术著作类项目,一般项目为1000-1200元/千字,重点项目为1300-1500元/千字,单项成果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资助经费的具体分配由联合申报双方平等协商自行决定,我办按一定比例分别划拨启动经费至双方所在单位。
(2)外文学术期刊项目,资助额度为每年40-60万元,每三年为一个资助周期。
四、申请要求
学术著作类外译项目:
1.具有国际合作出版经验的国内学术出版机构、具备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人员均可联合申报。承担英文版翻译的申请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1月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2.学术著作类项目,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如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申报日期截止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须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
国外出版机构应来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附件4)。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确属权威出版机构的,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出版资质的详细文件材料(含该机构的基本情况、已出版主要学术著作等)。
期刊类学术外译项目:
3.申请期刊类项目须有CN刊号或依托国家社科基金资助中文期刊创办的外文学术期刊,连续出版3期以上,其主办主管单位应为教育部、中国社科院所属单位或全国性专业学会;期刊应已进入国际知名检索系统,或在我国重点学科领域具有代表性,或有发展潜力、具有学科特色。
五、申报程序
1.项目实行网络填报信息。网络填报系统于2024年1月15日至23日开放,在此期间项目申报双方可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注册申请,审核通过后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
2.在系统内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后,导出申请书,一式6份(含1份原件),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6份(样章须包含目录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非目录内出版机构须另附中文翻译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和申请人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6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名单。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翟晓玲 87935069。
科技处
2023-12-06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7次
附件【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xls】已下载4次
附件【3.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书目(2023).xlsx】已下载12次
附件【4.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3).xlsx】已下载6次
各相关单位: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312/t20231201_950035.html)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实行限额申报,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推荐指标为3项。
三、申报流程
各单位请于2023年1月8日17:00点前统一将纸质材料:申报书(附件2)一式5份,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科技处517室,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翟晓玲 87935069。
科技处
2023-12-06
附件【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doc】已下载73次
附件【2.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25次
附件【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12次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关于改进省属高校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的九条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及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项目第二次集中受理结题的工作,现将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3年及以前立项尚未结题且未被撤项的教育厅人文社科类课题。
二、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是否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
2.最终研究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是否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论文只能标注一个省教育厅项目编号。
3.经费开支是否达到要求,且合理合法,项目经费支出须达到90%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结项。
(1)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者;
(2)造假和剽窃他人成果;
(3)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负责人或研究课题;
(4)存在经费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
三、结题材料
结项流程及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
(1)《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见附件3),其中,经费支出表盖财务处章;
(2)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3)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最终研究成果原则上至少须有1篇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并标明“河北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年度项目”字样和课题立项编号);
(4)不能按时结题的,需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A4纸打印,一式3份),见附件4;
注:人文社科类结题证书只体现最终研究成果里出现的著者姓名,具体顺序由负责人按照实际贡献排序。项目如需增加参研人,必须有此人带有标注项目来源的成果,并及时填写变更申请表。
(1)汇总表1份,见附件5;
(2)整套纸质版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待省教育厅返回带公章材料再扫描,以课题编号命名,整套结题材料扫描为一个PDF)。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提交结题材料,以上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学院+2023教育厅人文结题)。
四、报送时间
请以院系为单位于2023年12月29日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科技处517,同时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翟晓玲 87935069。
科技处
2023-11-29
附件【1.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流程.doc】已下载40次
附件【2.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题要求.doc】已下载52次
附件【3.终结报告书.doc】已下载28次
附件【4.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申请表.doc】已下载34次
附件【5.人文结项汇总表.xls】已下载39次
各相关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将于近期开展“文化和旅游部社科研究优秀成果推介展示活动(2021—202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成果及要求
(一)行业智库类
推介对象为2021至2023年产生或采纳(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委托开展或采纳利用,或由系统内单位组织实施)的行业智库研究及实践成果。推荐要求:研究成果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等;研究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的学术论坛会议、艺术创作、公共服务机制或平台、文化艺术资源抢救及活化的展示与传播、社会美育活动、专业人才培育、旅游宣传推广项目等。
(二)期刊专题类
推介对象为有刊号的正式期刊,主管单位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要求:在2021至2023年围绕特定4个专题开设专栏或组织稿件,具有较为突出的社会影响。
特定专题为:1.思想理论研究(重点方向为“两个结合”、新的文化使命、坚定文化自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构建中国话语体系等);2.文艺评论研究;3.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研究;4.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及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究。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名额
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推荐行业智库类成果不超过2项;推荐期刊专题类成果不超过2项。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遴选,按照程序确定优秀成果,经公示后公布名单。优秀成果将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成果”专栏进行集中宣传展示。
(二)报送材料要求
填写成果推荐表(附件1),将成果推荐表、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等报送科技处517。并将电子版成果推荐表、推荐汇总表(可编辑文档)发送至科技处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8日。
科技处
2023-12-01
附件【1.成果推荐表.doc】已下载4次
附件【2.成果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2次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现将项目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
拟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可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链接附后),并依据个人研究基础、团队学术积淀、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以及与学校优势学科交叉融合等原则自行设计选题。按照惯例,每年年底发布新的《课题指南》,请及时关注学校网站通知。
(二)教育部项目选题
根据往年申报通知要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选题。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发展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确定选题和申报摸底(2023年12月初)
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认真梳理,做到“应报尽报”,并将拟申报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的摸底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于12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第二阶段:撰写申报书,组织初评和论证(2023年12月)
申报教师认真撰写课题论证,各单位及时召开课题申报专家论证会,对拟申报选题和课题申报书进行指导和评议。
第三阶段:结合指南修改申报书,认真组织复评(2024年1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拟于年底下达《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申报人员要结合选题指南及时调整和优化课题申报。各单位在寒假期间要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第四阶段:再次提炼,形成定稿(2024年2月)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认真梳理本单位教师科研情况,全面分析教师申报潜力,通过多种方式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
2.加强论证,提升质量。把握关键时间节点,督促申请人早定题、早动笔、早论证,切实提升申报质量。
3.统筹协调,强化责任。帮助申请人选择合适项目及类别,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动员和辅导。
联系人:翟晓玲 87935069;材料报送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科技处
2023-11-28
附件【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拟申报选题汇总表.xlsx】已下载52次
往年申报链接
(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
(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https://www.nopss.gov.cn/n1/2023/0221/c431038-32628301.html?eqid=fe68d8d900030a690000000464265b4f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303/t20230323_1052337.html?eqid=91511924000014fa000000066427aec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