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2年度,京津冀三地继续实施基础研究合作专项,将围绕促进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的科技创新和协同发展受理专项项目,单项支持力度60万元,项目执行期3年,要求京津冀三地合作开展联合研究。已发布项目指南,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人及三地依托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如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具有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在本专项研究领域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能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
4. 鼓励中青年科学家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申报要求
1. 本专项仅受理由京津冀三方合作申请的项目,项目申请书由项目总负责人组织撰写。
2.“研究项目组主要成员概况”中,京津冀每个地区成员单位(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合作单位)数量合计不超过2个,鼓励京津冀地区企业参与项目研究。
3. 三地项目依托单位(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的合作机制、研究重点和任务分工,并建立顺畅的交流沟通机制。合作团队应就上述内容和项目经费、分配与使用、研究资源共享、交流沟通机制、统一研究标准、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签订“京津冀基础研究项目合作协议书”。该协议经各相关单位盖章、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
4. 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 项目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三、申请人管理规定
1. 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只能申报或参与一项本专项项目。
2. 指导专家组成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请本专项项目。
3. 与已获得其他科技计划资助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 不受理指南研究范围之外的申报项目。
5. 天津市申请人已获得两个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不能申请本专项。河北省申请人有在研的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及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负责人和研究骨干不能申请和参与本专项。北京市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注册依托单位、北京市申请人管理规定见附件2。
四、申报形式
本次项目申报由天津市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代表项目组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经评审、审定程序后,确定立项的项目按属地由项目负责人补录项目申请书。
(一)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需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三)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类别选择“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要求
1. 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9:00至2022年9月19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
2. 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天津市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9:00至2022年9月22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
3. 审查
项目审查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9:00至2022年10月29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五、资助数量及额度
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由京津冀三地联合资助,资助数量20项左右,项目资助额度为60万元/项,由三地分别拨付20万元/项。
联系人:张玉霞 35069
附件【1.2022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指南.doc】已下载155次
附件【2.2022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指导专家组名单.doc】已下载109次
附件【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doc】已下载33次
科技处
2022年8月20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2〕28号)和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本次招标课题分为两类:
(一)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2022年度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15项,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40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指南》(附件1)。
二、投标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每位首席专家(投标者)本次只能选择两类招标课题中的1项进行投标。
(二)首席专家必须是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必须是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三)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四)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本次只能参与1个课题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投标。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 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 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22年9月12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六)申请同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本次不能投标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投标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附件2)《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附件3)启用 2022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请各单位组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投标评审书》。投标材料应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招标课题名称。
(四)本项目自 2022年8月16日起受理项目网上申报,学校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6日,教育厅将于9月7日开始对学校提交项目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将签字盖章的 PDF 版本《投标评审书》(文件大小不超过 20M)及附件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80M)、加盖单位公章的《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情况一览表》(附件4)于9月5日前统一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五)已开通申报系统账号的科研人员,以原有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并及时核对个人信息;未开通账号的科研人员,请登录申报系统注册。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 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翟晓玲
联系电话:87935069
原通知链接:https://www.sinoss.net/
附件【1.2022 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指南.docx】已下载25次
附件【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docx】已下载12次
附件【3.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doc】已下载7次
附件【4.202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情况一览表.xlsx】已下载8次
科技处
2022年8月12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精神,教育部体卫艺司决定启动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以下简称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根据通知(见附件1)2022年度设专项任务项目8项。项目申请人需根据项目清单申报,结合实际自拟题目。题目应表述规范、准确。
2.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教育部选定的专项任务项目资助10万元,本省专项任务项目不设经费支持。
3.项目遴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评定我省专项任务项目50 个,同时遴选8 个专项任务项目报送教育部,参评教育部专项任务。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普通高等学校从事学校体育、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学校美育、学生军训与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全职教师或研究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2.所列项目组成员,项目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并签字。
3.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2项专项任务项目。
三、申报办法
1.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8个选题(见附件2)中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每个选题限报1项,总申报数不超过4项,超项的申报选题将由学校组织专家遴选。
2.请有意向的申报人于2022年7月26日前将《申报书》(见附件3)签字并加盖公章版扫描件和word版,以及《汇总表》(见附件4)word版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联系人:翟晓玲
联系电话:87935069
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45次
附件【2. 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清单.doc】已下载44次
附件【3. 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书(模板).doc】已下载11次
附件【4. 2022年度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专项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10次
科技处
2022年7月19日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河北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的指南编制工作,充分体现河北发展的迫切需求,根据《河北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现面向全省常态化征集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建议。
一、项目定位
项目定位于“需求牵引、问题导向、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着眼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及未来发展关键领域,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超前部署,集聚国内优势创新资源和科研团队,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提升我省的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融通发展。
二、项目类别
1. 基础科学前沿类,围绕数学、物理、生命等重点基础学科,以及与其他前沿学科开展交叉研究,努力实现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2. 产业技术支撑类,围绕省重大战略与产业布局,开展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重大技术性变革问题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为催生核心关键技术、引领性技术、颠覆性技术提供理论支撑;开展原创性重大科研仪器与核心部件研制,为科学研究提供更新颖的手段和工具,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
三、指南建议人要求
1. 科研一线科学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 牵头承担过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3. 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 如不满足第2条规定的,但有望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取得颠覆性成果,可由2名专家提名举荐。提名专家包括:两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鼓励与我省企业等相关单位联合提出指南建议。
四、指南建议具体内容
1. 重大科学问题及其意义;
2. 拟开展的研究工作;
3. 前期研究基础;
4. 建议人情况;
5. 共同建议人情况(最多4人);
6. 签字盖章页。
五、相关要求
1. 推荐单位应为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2. 已获得国家或省重大、重点项目支持的领域,勿重复建议。
3. 指南建议常年受理,项目申报指南不定期公布。
4. 学科代码应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代码。
六、提交方式
1. 即日起,指南建议人可将“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指南建议书”Word电子版文件(见附件1)发至科技处,同时将纸质原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由科技处邮寄至河北省自然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 联系方式
张玉霞 87935069
科技处
2022年7月31日
各相关单位:
现将2022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项范围
2020年和2021年立项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2021年立项未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项目,请线上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年。
二、 结项条件
申请结项的项目最终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1.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2.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3.研究报告,一般要求1万字以上,其主体核心内容公开发表。(总文字复制比一般不超过12%,提供查重报告)。
项目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进入决策,可直接申请结项:1.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的项目(须在批示页显著位置注明“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字样);2.被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文件吸收的;3.转化为省委、省政府及其综合部门重要政策措施的;4.被省级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的。
三、 结项流程
1、本年度结项采用线上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hbwlkyglxt.hebeitour.com.cn/)线上申请和线下纸质结项申请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时间均截止至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 项目负责人登陆“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按《2022年度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结项流程》线上申请结项鉴定,同时填写纸质结项材料(在结项审批书声明和结项报告处手写签名)。申请结项的材料应是该项目最终研究成果,且与立项申请书、鉴定审批书中承诺的成果形式一致。材料不合格,不予结项鉴定。
四、结项材料
1、已到期的并已完成预期成果目标的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负责人,统一按以下目录组织纸质结项材料。
1)《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
2)《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3)《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 项目研究成果简介;
5) 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
6) 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7)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申请过变更的项目)(见附件2);
8.查重报告(结项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交,成果为“论文”和“著作”的不需要提交)。
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编排,左侧装订成册,封面加厚(蓝色封皮)。材料研究成果为著作的,可将著作单放。进入决策的项目,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单位科研部门公章,连同最终成果上报。
各单位请于6月16日前完成线上结项申请并报送纸质材料至科技处517,将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线上结项步骤请见结项流程,网站技术咨询电话:王鹏 18633079323,郑可波 13582016438。
联系人及电话:翟晓玲 35069。
科技处
2022-6-2
附件【1.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doc】已下载12次
附件【2.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执行变更申请书.doc】已下载7次
附件【3.河北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和旅游研究项目汇总表.xls】已下载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