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科研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本年度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题程序
1.总体要求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的所有类型项目(创新团队发展专项和青年科研创新专项)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结题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向科技处报送有关材料,不受理项目负责人单独提出的结题申请。
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主持人,结题后2年内不得申请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
2.办理程序
项目负责人(涉及名单见附件1)填写《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A4纸打印1式2份;成果佐证材料1套,A4纸复印,左侧装订;将结题报告与附件报所在单位。
各单位对结题申请进行初审,填写《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单位初审汇总表》(见附件3),A4纸打印1式1份。
汇总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和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书一起报送科技处,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二、结题要求
(一)创新团队发展专项(须满足以下条件2项或同一条件满足2次):
1.团队成员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
2.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
3.团队成员在同一方向上发表论文。自然科学类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I(国内)期刊收录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SCI 3区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类团队成员以第一作者发表系列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被CSSC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
5.研究成果得到省级以上(含)领导肯定性批示。
6.获得成果转化或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7.指导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等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
以上成果的完成人应为创新团队项目成员。
(二)青年科研创新专项(需满足以下条件2项或同一条件满足2次)
1.参与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1项。
2.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3.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被SCI/EI(国内)期刊收录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1篇。
4.取得授权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2项。
5.研究成果得到厅局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6.获得成果转化或横向课题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2万元。
7.指导学生参加的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等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论著、技术文件、专利、成果报道等应注明“河北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项目资助”。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3月29日前完成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的单位初审工作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17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邮件主题标明“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XX学院”。
科技处完成结题项目的审核、汇总、备案后,向各单位返回盖章版结题报告。
联系人:张玉霞,电话:35069。
附件下载:
附件【附件1-2020年度立项人员及项目要求.doc】已下载160次
附件【附件2 欧亿6蓝狮登录地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报告书.doc】已下载72次
附件【附件3-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结题单位初审汇总表.doc】已下载78次
科技处
2023年3月15日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省内科研人员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撰写完成,并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尚未出版的学术著作。重点包括:
(一) 研究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方面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特别是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方面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学术著作;
(二) 在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式现代化,新时代新发展阶段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著作;
(三) 在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有重要意义和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特别是对繁荣中国学术,发展中国理论,传播中国思想有重要意义的学术著作;
(四) 在研究我国特别是河北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以及河北优长学科、特色学科等有重要价值的学术著作。
(五) 在同等条件下,对年轻学者申请的学术著作予以优先支持。
(六) 以下情况不予资助:
1. 已出版著作的再版及修订本;
2. 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资料汇编、论文集等;
3. 已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性质资金资助的项目。
二、申请条件
(一) 著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对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或有政治导向问题的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二) 著作内容要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著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四) 著作须有不少于2篇公开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支撑,申请人为论文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五) 著作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复制比不超过15%。
(六) 著作须由2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析。
三、评审资助
省社科院(社科联)成果管理处负责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省社科院党组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予以资助。
(一) 资助数量和金额根据本年度申报情况和省财政拨款情况酌定,资助经费按财务相关规定拨付。
(二) 获资助著作出版时须在封面或扉页标注“2023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字样,并送交成果管理处10套样书。
(三) 获资助著作须自批准资助起一年内公开出版,无故不能按期出版的,将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撤销资助,追回已拨付款项,且3年内不得再申请。延期出版的,应及时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向成果管理处提出申请。
(四) 省社科院(社科联)对著作出版后产生的社会反响进行跟踪评估,申请人应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并送交成果管理处。经申请人同意,成果管理处可以对资助著作进行宣传推广。
四、申报要求
(一) 申报材料
1. 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1份;
2. 完整书稿的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
3. 书稿的前言、目录、参考文献、公开发表的支撑论文、课题来源依据以及能够证明书稿水平、特点的文字材料1份;
4. 出版合同复印件2份(原件由各单位审查);
5. 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的知网查重报告并盖章。
6.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若发现申报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一经查实,撤销参评资格。
(二) 各单位请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后在《申请表》上盖章,汇总申报材料后,于2023年3月17日前统一报送。申请表、书稿的电子版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件注明“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技处517。
联系人:翟晓玲 87935069。
科技处
2023-02-28
附件【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doc】已下载18次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302/t20230217_939170.html),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着眼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大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推动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为文化艺术事业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额度
2023年度共发布19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见附件),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额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1. 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已担任2个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2.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投标材料。请首席专家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材料。申请人请于2023年3月28日前完成网上填报,逾期系统将关闭。
联系人: 翟晓玲 87935069。
科技处
2023-02-20
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公告: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kjjy/202302/t20230217_939169.html),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1.《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聚焦事关党和国家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聚焦促进新时代艺术高质量发展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
2.《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
3. 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
4. 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31日后出生)。
5. 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6. 具体限项规定参见申报公告。
三、项目类别及成果要求
1.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
2. 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3. 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申报方式
1.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老师申报,并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2.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4000字,不得出现申请人、课题组成员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项目申请人请于2023年3月27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同时提交一式七份纸质版活页,由单位统一报送。
联系人:翟晓玲 87935069。
科技处
2023-02-20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doc】已下载26次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等国家战略部署和 《“十四五” 铁路科技创新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引导行业优势科技力量开展科技攻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铁路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国家铁路局2023年自筹经费课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立题方向
(一) 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和 《“十四五” 铁路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 (附件1)。
(二) 铁路改革发展相关重大问题。
二、 申报条件
(一) 本次申报课题应是申报截止日期前由有关单位完成立项且落实研发经费的非涉密课题。
(二) 申报单位为课题第一承担单位或课题原立项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机构、 高等院校、 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学会 (协会),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具备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
三、 报送要求
各单位对上报选题进行审核把关,将本单位课题申报书 ( 附件2) 、 立项任务书(或合同) 等证明材料、 课题汇总表 (附件3)一式两份,于 2月24日前提交科技处,电子版发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申报的课题经国家铁路局组织评审后,择优列入 《国家铁路局年度课题研究计划》,按程序管理 (附件4),学校按国家铁路局下发的科研项目给予认定。
联系人: 杨伟栋36049,王辉 35310。
附件【1. 《“十四五”铁路科技创新规划》重点任务.wps】已下载197次
附件【2. 国家铁路局自筹经费课题申报书.wps】已下载91次
附件【3. 申报国家铁路局自筹经费课题汇总表.wps】已下载52次
附件【4. 自筹经费课题管理程序.wps】已下载88次
科技处
2023年2月15日